屏東流屎河問題曝光後,環保局表示,稽查人力有限,歡迎民眾檢舉,查證屬實繳納罰緩者,可獲檢舉獎金。但有民眾長期查追查汙染,卻領不到獎金,因此發起「環保局還我獎金」活動。環保局表示,民眾檢舉必須附直接證據,才符合領獎金的條件。



環保局長魯台營說,有些檢舉人只拿了汙染的河川照片,就說要檢舉領獎金,是不符合規定的。檢舉人必須「檢具證據資料」,最好是影片,當中要顯示日期,並有明顯的背景以為佐證,且要連續拍攝違規的情形。







他說,若要檢舉畜牧廢水汙染,最好攝影檢舉的就是「繞流排放」,一些水汙法管制的牧場雖然設有廢水處理設施,卻為了節省成本備而不用,廢水直接由非法口排放,這是重大惡行,可處以20萬元以上罰鍰。此時民眾可找到有牌子標示的合法排水口,及正在非法排放的排水口,連續攝影後提供環保局做為證據;若罰鍰金額達10萬元以上者,可依繳納數額2%發給獎勵金。(中國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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